各镇乡安监站,各矿山企业,相关中介服务机构:
为进一步明确我市2017年非煤矿山监管工作,进一步规范各非煤矿山开采行为,进一步细化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要求,特制定《2017年连州市非煤矿山监管工作方案》,请遵照执行。并请各镇乡安监站将本《通知》转发给辖区的矿山企业。
附件:2017年连州市非煤矿山监管工作方案
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附件:
2017年连州市非煤矿山监管工作方案
为切实做好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,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,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,确保特殊防护期期间的生产安全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工作思路
认真贯彻落实全国、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,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,以规范矿山开采行为、完善全员岗位责任制、构建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抓手,以试点示范、约谈通报、执法检查、打非治违、整顿关闭为手段,不断强化采掘施工和地勘单位安全监管,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、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,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,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,全面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,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。
二、工作目标
1.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去年明显下降,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;
2.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,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;
3.生产矿山依法依规开采,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,开采现状进一步改善;
4.从作业现场的现状评价或“三同时”等方面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防治工作;
5.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。
三、工作重点
(一)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
1.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。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《关于强化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工作举措的通知》(安监总厅管一函〔2016〕230号)和近年来我省非煤矿山事故特点,重点开展地下矿山防透水、防火灾、防中毒窒息、防冒顶片帮、防坠罐跑车;露天矿山防火灾爆炸、防边坡垮塌、防触电、防车辆伤害,切实整治安全隐患,严防事故发生。
2.启动采空区、露天矿高陡边坡和废石场治理。一是结合年后矿山复工工作情况,对全市复工矿山安全生产现状进行梳理,明确采空区、高陡边坡治理的对象,督促其加大安全投入,限期整改;二是会同水务局等部门,加快推进废石场的复绿、设置防排水沟和构筑拦挡坝工作,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。
3.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。针对2017年汛期可能出现的特点,提前谋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执行汛期值班值守制度,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和装备,有效防范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。
(二)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
4.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卫生“三同时”并举。严格按《安全生产法》和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办法》(第90号令)等规定,督促企业落实“三同时”工作,并按程序,经专家评审后,方予以备案。
5.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。进一步加大现场核查力度,严厉打击资料与现场不符、安全评价不实、安全准入把关不严等行为;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基础台账,强化安全许可基础资料管理。同时,督促企业落实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延期前《职业卫生现状评价》工作。
6.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。强制淘汰主要井巷井下木支护、非阻燃风筒、非阻燃电缆等落后工艺设备,严禁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使用目录范围内的设备及工艺,强化督导检查,并与行政许可、行政执法相结合,停产整顿落后工艺设备的非煤矿山。
(三)切实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执法
7.通过明确监管对象、分布和类型,采取突击检查、随机抽查和暗查暗访的方式,持续开展县、镇两级安全执法检查;同时,强化停产停建矿山和外包队伍安全监管。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一律依法查出;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。通过严格执法,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,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我局计划对停产矿山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,对复工矿山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。
(四)大力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
8.通过我局聘请中介公司提供技术支撑,根据风险点和危险源管控的工作要求,进一步细化工作台账、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,绘制“红橙黄蓝”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;同时,科学评定每家矿山的安全风险等级,实施分级监管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各矿山企业:根据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》要求,建立健全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,明晰每个岗位安全责任、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,确保责任到岗、到人;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,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,并与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服务协议,提供安全技术支撑和人员培训;健全应急管理机构,配齐应急救援装备,储备足够的救援物资,加强应急装备的使用培训和保养维护,修订综合应急预案,针对事故类型制定专项应急预案,并定期演练。同时,加大安全投入,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。
(二)中介公司:一是在资质范围内承接、开展业务,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、与法规相违背的报告或材料;二是秉承服务至上的理念,用心为我市矿山企业提供技术支撑、人才培养,务求服务达到实效,务求安全现状得到改善,务求人员素质得到提高,杜绝“走过场”;三是每月开展技术服务,应及时与当地安监站联系,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地安监站报告。
(三)镇乡安监站:一是充分利用“专家查隐患”的工作机制,增加自身的业务素质与能力,及时掌握矿山动态,督促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;二是加强属地管理,摸清企业底数、分布和危险源等,逐步建立“一企一档”;三是理清工作思路,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,对可能存在的超层越界、违规爆破等问题应及时与国土所、派出所等联系,共同协商解决,保一方平安;四是按要求做好春节后复工工作,严把复工关,在符合安全条件、资料的齐全的情况下有序复工。
(四)安监局:一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和管理,督促企业、中介公司和镇乡安监站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,积极配合做好市政府关于源头“治超”的工作部署。二是按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》第八条等要求,指导各镇乡安监站的安监员在日常工作中予以细化、落实。同时,进一步强化执法工作,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、违规和不按时整改等问题,一律坚决依法查处。
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